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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9:37 作者:之淮 点击数:次
来源:环保水圈
农村污水治理的步伐,要开始放慢了!生态环境部已经开始对农村地区的排污口问题作出整治和监管方面的要求。某种程度上,它预示着农村污水治理即将开启新篇章。
不过也有水友反驳,现阶段农污治理难题压根儿就不是排污口的问题,重建设轻运行、运维资金不足、处理设施“晒太阳”、排放标准过高......现有的问题不解决,所谓的开启新篇章也只会带来更多问题的堆叠。
好消息是,从最近生态环境部频频动作来看,农村污水治理的步伐似乎有放慢的征兆。这也意味着,上述这些现有问题也许要被一一解决了。
农村污水治理,开始放慢脚步了
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下称《指导意见》),旨在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指导。
与以往最大的不同是,本次《指导意见》在编制过程中,梳理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存问题,实地调研了地方治理经验以及征求了相关多部门意见,是真正意义上的一份对当下已经存在的农村污水治理问题的具体指导,而非“纸上谈兵”之计。
具体来讲,重点包括九个方面内容:
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科学确定治理成效评判基本标准、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和技术、加强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强化设施建设和运维质量管理、有序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改、多方筹措资金和强化进展调度与激励。
从战略角度上来讲,这表明农村污水治理开始朝着纵深方向行进,也就是说,过往“重建轻管”的快节奏脚步,要开始放慢了。
不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
原则上 2 年内完成整改
提到不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大家首先想到的应该就是农污设施长期闲置情况。
作为一个普遍却顽固的问题,它往往是多因素造成的,因此,《指导意见》第七条“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改”中就提出:
(1)对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的,加快配套收集系统建设;
(2)对技术工艺不合理的(如工艺过于复杂、运行成本过高、不符合农村实际),要及时优化调整技术路线;
(3)对存在已到更新淘汰年限、年久失修、因洪水等自然因素造成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损毁等情况的,要及时更新改造;
(4)对因村庄污水产生量极低或锐减,或其他原因(如已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治理)等,导致设施无必要运行的,鼓励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有关管理办法,依法依规有序退出或根据实际需要将设施(如一体化处理设施)移至其他区域利用;
(5)对农民群众使用污水管网不当,造成管网不畅的,要加强宣传指导,提高群众维护身边生态环境的意识。
可以看出,针对污水收集困难、管网建设滞后、工艺设计不合理等现实问题,都有了明确且清晰的治理路径,同时,也给这些整改行动规定了期限:原则上 2 年内完成整改。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整改行动,《指导意见》更是对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的质量情况做出了要求。
第六条“强化设施建设和运维质量管理”中提出:保障污水收集系统、处理设施建设质量和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评估。
也就是说,今后还想在设施材料、工程建设上偷工减料的某些单位,要小心“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为了督促建成设施正常运行,避免“建完就废弃”的情况发生,这一次,生态环境部对不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的整改,可以说是“下了狠手”。
当然了,以上的种种行为也从侧面反映出,当地生态部门和政府单位身上的担子更重了。
确有必要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
统筹考虑厕所粪污治理
“确有必要建设”一词,实在富有深意。
如果说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属于“已建成的问题整改”,那么“是否需要建设”就成了农村污水治理的先决条件。
“作为地道的南方农村人,家里化粪池的肥料浇菜都不够,有人却还想要我出钱找吸粪车拉走。”
“盲目跟风建设,结果长期出水不达标,这和随便一泼有什么区别,真劳民伤财。”
“整天想着提高标准、工艺复杂化,实际上连管网都建不好。”
针对农村是否有污水以及有没有必要建设处理设施,其实大多数人还是表示否定的。对此,《指导意见》可以说是“下基层充分听取民意”。
其中,第四条“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和技术”中重点提到三方面: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和相对集中式或集中式处理模式。
具体的施行措施,我们简单概括了几个大家可能比较关注的点:
(1)可以建立简单化粪池,就近就地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2)可以纳管或建设集中收集贮存系统,转运至城镇污水厂处理;
(3)加强隔油、沉淀等预处理;
(4)充分调研农村常住人口及污水产生量,避免处理设施设计规模偏大;
(5)污水水质水量波动较大的村庄,宜采取抗冲击负荷能力较强的处理工艺;靠近重要水体的村庄,宜采取污染物去除率更高的处理工艺。
(6)这些“因地制宜”的措施里,包含了居住分散的、距离城镇较近的、临近重要水体的、人口集中度高的、干旱缺水的等绝大部分的村庄类型。
另外,对于改厕问题,《指导意见》也强调了几点:
1.确保粪污满了有人掏、有设施处理或利用;
2.没有解决好厕所粪污收集和利用去向问题的,宁可不开工不建设;
3.确有必要建设(相对)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要统筹考虑厕所粪污治理。
由此见得,“对症下药”治理农村污水现存问题,将成为接下来一段时间的必然走向。
结语
看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了吧,“歇一歇”并不意味着停止治理,而是开始放慢脚步“治理好每一处”。
《环保水圈》认为,农村污水治理是一项长期且复杂的任务,在长期中规划阶段重点,在复杂里拆解具体问题,才是解决这道难题的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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